日前,云南省河长制领导小组公布了云南省2020年省级美丽河湖名单,其中,昆明市的8个河湖上榜。
2020年省级美丽河湖评定工作根据《云南省美丽河湖建设行动方案(2019—2023年)》目标任务,按照《云南省美丽河湖评定指南(试行)》要求,通过分级评定、择优推荐、逐级申报的方式开展。经州(市)人民政府择优推荐、准入自评条件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复核、公众满意度评价、专业评定省级联合专家组复核,评选出116个对象为2020年省级美丽河湖,包括河流(河段)类、湖泊类、水库类、水利风景区类。
昆明市上榜云南省2020年省级美丽河湖的8个河湖分别为:呈贡区洛龙河城镇段(起止点:白龙潭水库—江尾入湖口)、呈贡区捞鱼河城镇段(起止点:白龙潭水库—江尾入湖口)、盘龙区盘龙江盘龙区段(起止点:松华坝水库—大花桥)、石林县巴江石林县城段(起止点:清香湖—巴江桥)、安宁市张家坝水库(中型水库)、安宁市车木河水库(中型水库)、寻甸县凤龙湾水库(中型水库)、石林县黑龙潭水库(中型水库)。
云南省河长制领导小组希望各地珍惜获得的“云南省2020年省级美丽河湖”荣誉,以更大力度更好地推进美丽河湖建设。
据了解,云南省高位部署全省美丽河湖建设。2019年《云南省美丽河湖建设行动方案(2019—2023年)》提出“用3到5年的时间,把云南的每条河流都变成一道靓丽风景线”总体目标,系统推进全省各类河湖的水生态、水景观、水文化建设,到2023年完成全省美丽河湖的评估评定工作,建立云南美丽河湖名录。为鼓励美丽河湖建设,我省及时出台美丽河湖建设省级以奖代补政策。2020年12月,省河长制办公室、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云南省美丽河湖建设省级以奖代补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奖补规模为全省每年1亿元,从2021年起连续4年对美丽河湖建设各项任务完成较好的州(市)进行奖补,激励各地加大美丽河湖建设力度。
2020年全省美丽河湖建设评定中,各地探索挖掘河湖水文化建设亮点,集中力量推进一批河流(河段)、湖泊、水库、水利风景区建设成为美丽河湖。全省已评定县级美丽河湖400个,州(市)级美丽河湖287个,省级美丽河湖116个。各级美丽河湖申报对象均开展公众满意度问卷调查,共收到公众满意度调查问卷14.7万份,美丽河湖候选对象公众满意度均超过90%,全省美丽河湖建设“比、学、赶、超”和公众爱河护河的良好氛围日趋浓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