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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整改落实

关于高海尾水泵站扩容工程建设投资管理情况审计的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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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整改落实
发布时间:
2022-02-24

  根据昆明市审计局《高海尾水泵站扩容工程建设投资管理情况审计的审计报告》(昆审报〔2021〕53号),昆明滇投公司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对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整改,整改情况如下:

  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多计工程费用1725197.46元

  问题描述:该项目工程费用报审金额92962615.51元,抽审金额81669334.81元,经审计,抽审金额中调整多计工程费用1725197.46元,占抽审金额的2.11%。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按审计报告进行账务调整,账面投资金额与审定金额一致(详附件1)。

  (二)多计待摊投资883239.80元

  问题描述:该项目待摊投资报审金额15846908.79元。抽审金额12672488.66元。经对抽审金额进行审计,调整多计待摊投资883239.80元,占抽审金额的6.97%。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按审计报告进行账务调整,账面投资金额与审定金额一致(详附件2)。

  (三)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1.先开工后办理相关建设程序

  问题描述:项目于2018年12月8日开工建设,于2018年12月26日取得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19年1月4日取得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2019年6月24日取得初步设计的批复,2019年11月20日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2019年11月28日取得《昆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书》。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昆明滇投公司将在今后的项目建设管理中,严格执行相关建设管理规定和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2.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问题描述:项目于2020年3月31日取得《关于高海尾水泵站扩容工程项目施工意见书》,但截至2021年10月22日,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本工程用地为滇投公司自有用地,因此西山区规划局只出具规划意见,市住建局根据规划意见,相对应的只出具施工意见,而不给予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已于2020年3月31日取得项目施工意见书。

  3.临时使用土地未报经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问题描述:昆明滇池建管公司与西山区碧鸡街道办事处龙门社区居委会山邑村居民小组于2019年5月24日签订占地及借地补偿协议,并根据协议占用居民小组约0.17亩土地进行电缆管线敷设和借用5亩土地进行施工,根据居民小组提供的情况说明,上述土地于2019年11月原样恢复交还。上述占地及借地行为未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土地面积也未经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将在以后的项目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建设程序,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

  4.项目办理竣工验收备案不够及时。

  问题描述:项目于2020年5月12日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是2020年5月27日,实际于2020年8月28日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将在今后的项目中严格遵守《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建设程序,及时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四)招标投标制执行不规范

  1.书面合同的部分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不一致

  问题描述:该项目造价咨询合同(滇建-高海泵站-综合005)一、2委托范围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编制或审核”,不在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4招标范围中。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将在今后的项目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建设程序,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2.未提交履约担保和工程款支付担保。

  (1)中标人未提交履约担保

  问题描述:项目外部用电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明确“履约担保的金额:100万元人民币”,并于2019年3月发出中标通知书,合同约定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100万元的工程履约担保。审计未见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相关资料。造价咨询服务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明确“中标人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中标金额的10%的履约保证金”,并于2018年11月发出中标通知书,合同未约定履约担保事项。审计未见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相关资料。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今后的项目将严格遵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2)招标人未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问题描述:项目扩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和监理单位,已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但招标人滇池建管公司未提供支付工程款担保。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今后的项目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合同谈判时,与中标人就担保事宜进行商谈,以明确各方担保责任。

  (五)合同执行不规范

  1.合同要素不完整

  问题描述:滇池建管公司与云南安泰兴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签订的勘察文件、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合同未约定履约时间、质量标准、争议解决办法。2018年12月12日与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滇建-高海泵站-综合005)、2018年8月14日与云南赛林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的招标代理服务合同(滇建-高海泵站-综合001)未约定质量标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将在今后的项目管理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

  2.未明确约定工程(服务)内容的计费

  问题描述:2018年11月13日签订的扩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和2019年3月4日签订的外部用电设计施工一体化合同,虽然明确了变更原则,但缺少工程变更主要材料的计价原则;扩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虽已明确“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版)》的规定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按下浮率进行报价”,但在合同中未约定设计费等收费标准和计费原则;2018年9月30日签订的可研阶段勘察设计合同及合同谈判会议纪要仅约定工程测量、地质勘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评估等合同金额和优惠率及计费依据,但未明确该合同为包干价合同,也未明确费用具体算法。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今后的项目在合同签订中将严格按照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对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相关费用结算等条款进行规定,做到合同内容明确,规范。

  3.违约转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

  问题描述:滇池建管公司与丽江智德环境咨询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签订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合同,约定由丽江智德环境咨询有限公司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并约定报告表须通过专家评审会和取得项目环评批复。但根据提供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专家技术评审意见、昆明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信息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是临沧尚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昆明滇池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审计期间发现施工单位私自对项目进行转包,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追究丽江智德环境咨询有限公司违约责任,按已支付的30400元结算费用,合同约定的剩余费用45600元不再进行支付。

  4.工程(服务)实施时间与合同约定不符

  (1)未在合同约定工期内完工

  问题描述:扩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工期:180日历天(最迟完成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根据延期报审表,工期顺延至2019年8月5日,实际工期为2018年12月8日-2019年10月30日,超合同约定工期86天。外部用电设计施工一体化合同约定工期:工期90天,由于受扩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工期延误影响及昆明供电局外部用电电源点时间延误的影响,实际工期为2019年3月8日-2019年11月29日,超合同约定工期176天。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昆明滇投公司将在今后的工程建设中加强项目管理,要求委托建设单位对于工期延误,严格按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2)基坑监测服务时间与合同约定不符

  问题描述:基坑监测服务合同约定技术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及质量缺陷期满并文件全部归档后止。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工程质保期为2年,该工程于2019年10月30日完工,质量缺陷期满时间为2021年10月29日。但根据2020年6月12日完工确认单备注,“监测周期从2019年3月19日至2020年5月9日,现监测工作已经全部完成,监测报告已全部提交”,后续监测工作与基坑监测服务单位云南容源环境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无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昆明滇投公司将在今后的工程建设中加强项目管理,要求委托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5.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

  问题描述:根据全过程管理委托协议书,“项目建设过程中建管费的拨付,以账载完成投资为计费基数,依据《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相关规定计取过程中的代建管理费,拨付至概算批复的90%停止拨付,待工程财务竣工决算完成后按审计报告支付尾款”。目前,该项目暂未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按项目概算批复建设单位管理费1645500元90%拨付,应拨付建设单位管理费为1480950元,滇投公司已于2018年12月、2020年1月分2次共支付建设单位管理费1650000元,已超过概算批复4500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要求建管公司退回多支付的建设单位管理费(详附件3)。今后的项目严格遵守《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建设程序,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建设单位管理费。

  6.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交服务成果

  问题描述:项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滇建-高海泵站-设字001)约定,“2018年10月底前提交本工程勘察报告送审稿”,但截至审计进点日,该勘察报告仍未提供,直至2021年10月,服务单位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才提交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报告。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截至目前,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已将《高海尾水泵站扩容工程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审定稿)提交至我公司(详附件4,5)。

  (六)财务管理与核算不规范

  1.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不及时

  问题描述:项目初步验收日期是2019年11月29日,竣工验收日期是2020年5月12日。由于截至审计进点日相关费用结算报审工作未完成,导致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工作未能及时开展。项目于2021年10月22日才编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今后的项目严格遵守《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及时完成工程结算报审工作,确保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按时开展。

  2.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不规范

  问题描述: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05表待摊投资分摊明细表中,外电工程建安工程投资11524852.41元,含设计费296041.70元,该费用不属于建安工程投资,且未在04表待摊投资明细表中计列。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对竣工财务决算报表进行修正(详附件6)。昆明滇投公司将在今后的项目管理中加强对委托建设单位的监督工作,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规范

  问题描述:项目资金未严格执行滇投公司《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根据项目序时账,项目借支企业资金850702.19元,截至2021年3月,164202.19元未归还;调拨高海尾水泵站扩容工程款用于支付其他项目工程款7711336.77元,截至2020年6月已归还;借支十三污水处理厂二标段工程进度款400000元,截至2021年3月未归还。未执行滇投公司制定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5.3.4项目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工程概算的内容和标准,控制资金使用范围;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的规定。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项目借支企业资金已归还。昆明滇投公司将督促项目委托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做到专款专用。

  (八)未按规定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问题描述:项目截至审计日未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对本项目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清理,本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发生。在今后的项目管理中将严格遵守《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建设程序,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二、审计建议

  (一)针对本次未能抽审的费用,建议滇投公司监督滇池建管公司与相关单位依法据实结算相关费用。其中,对于建设单位管理费,建议滇投公司按照总额控制、分年度据实列支的原则,与滇池建管公司结算费用;对于未明确在本项目概算范围的费用,鉴于项目的实际,建议报有关部门批准,明确能否列入建设成本。

  建议采纳情况:滇投公司将监督建管公司与相关单位依法据实结算相关费用。

  (二)扩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4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提交工程勘察报告并承担任何勘察缺陷责任”,但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未提及需完成上述勘察工作。建议滇投公司在以后的项目建设中,加强审查,确保合同标的等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

  建议采纳情况:自2020年起,昆明滇投公司已组织多起涉及招投标、合同相关的专题学习,以后也将加强工程建设方面的学习工作,以要求各委托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加强审查,确保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管理工程项目。

  (三)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招标(二次)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允许分包的或者不得分包的服务。建议滇投公司在以后的项目建设中,按照《昆明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对是否允许分包的事项予以明确。

  建议采纳情况:公司将严格遵守《昆明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在招标文件中对是否允许分包等事项予以明确规定。

  (四)针对项目资金产生利息收入未用于冲减债务利息支出的问题,建议滇投公司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避免结余利息收入被挪用。

  建议采纳情况:昆明滇投公司将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规定资金使用,以避免结余利息收被挪用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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